認識防SARS
健康中心提供
更新日期:2004-09-19 Sun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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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衛生組織(WHO)於2003年3月15日修訂「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之病例定義如下:
疑似病例
於2003年2月1日之後出現以下症狀:
1、發高燒(>38℃)及
2、一種或一種以上的呼吸道症狀,包括咳嗽、呼吸急促、呼吸困難並且包括以下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狀況:
(1)發病十天內曾與診斷為SARS之個案密切接觸(密切接觸指曾照顧SARS個案,或與其共同居住、或曾經直接接觸其呼吸道分泌物及體液)
(2)發病十天內曾到過有SARS病例集中的地區(根據WHO 2003年3月18日修訂資料,包括中國廣東及香港、越南河內、新加坡、加拿大多倫多及溫哥華)
預防措施~六撇步
口罩不是萬靈丹、良好衛生習慣才能保平安
1.勤洗手 已被歸入第四類法定傳染疾病
2.保持環境衛生及空氣流通
3.避免到人群聚集或空氣不流通的地方
4.避免不必要的探病
5.均衡飲食
6.適量休息及運動
發現疑似SARS病例請立即通報健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