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護大提昇學生英文能力新政策
現金獎勵通過B1以上英檢.明訂英文畢業門檻審核期限


撰文\教務處學術服務組 郭心怡組長


更新日期:2024-06-27 Thurs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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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學生提昇英文能力,擴大英檢通過奬勵補助範圍至CEFR B1;並明訂英文畢業門檻審核期限。


為鼓勵學生參與國際認證之英語檢定CEFR(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修訂「學生英語證照獎勵實施要點」,以往僅獎勵通過B2級別以上,修訂辦法後,擴大獎勵至通過CEFR B1級別。學生在學期間英檢只要通過CEFR B1之級別者,即可申請獎勵1000元;若同時修讀過EMI課程者,可申請2000元之雙倍獎勵,通過CEFR B2(含以上)者可申請3000元獎勵金,若同時修讀過EMI課程者,可申請6,000元之雙倍獎勵。每年之獎勵金額將視當年度經費預算調整。有關獎勵補助需達分數標準如下表:



學生在學期間申請本項獎勵補助以一次為限,可向學務處就業輔導組申請,申請時間,第一學期自前一年度12月 1日~當年度7月 31日所核發之證照應於8月10日截止申請。第二學期自當年度 8月 1日至11月 30日所核發之證照應於12月5日截止申請。


另外,有闗畢業門檻申請審核作業,依照北護大「提升學生英語能力實施辦法」規定,學生需自行參加各項英語檢定考試,並且將符合學校訂定標準之有效成績證明文件影本,依申請類別分別上傳到「英語畢業門檻或英語免修審核申請系統」,並攜正本到教務處教學業務組審核確認。


有關學校英文畢業門檻,經113年6月12日教務會議通過相關申請期限,分別如下:


(一)就讀本校的前三年內取得之成績證明,應於入學後第一學期完成審核申請。

(二)就讀本校期間取得之成績證明,應於取得後半年內完成審核申請。

(三)休學期間取得之成績證明文件,應於復學當學期完成審核申請。

(四)畢業當學期最遲需於第十四週完成審核申請。


而113 年 8 月 1 日前已取得之成績證明,除休學者外,應於 113 學年第一學期完成英文畢業門檻審核申請。休學者應於復學當學期完成審核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