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比夫人信箱


撰文/學生輔導中心


更新日期:2005-01-21 Fri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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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比夫人: 芭比夫人,我前幾天繳了一個可以聽四年的課程費用,總共五千八百元,後來才發現不是學校辦的,讓我有一種上當的感覺。有一天我們下課的時候,就有一個人進教室來說她是『輔導老師』,當時蠻吵的,我們也沒太理她,後來發現她居然說得很好很精采,於是班上有很多同學都跟我一樣,馬上就交了報名費500元。她還說優惠的時間只有幾天,所以我當天就去劃撥繳清全部的錢。後來我才發現那個人根本不是我們學校的輔導老師,而是「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大專生涯發展協會」的「老師」,還有別班的人也有跟我一樣的情形,我是不是被騙了?繳的錢還能退回來嗎?那我現在可以怎麼做?
        
        
        
        
        
        
        
        
        
        
        
           粉懊惱的小圓圓


芭比夫人說 親愛的圓圓,妳的心情懊惱、害怕又自責,這種感覺我瞭解。學生輔導中心最近也有幾位同學來詢問和妳一樣的問題,都想知道如何解決。在單純與信任的環境中發生這樣的事,我感到遺憾。不過,我很欣賞你和來過中心的同學們有勇氣提出問題,尋求保障自己權益的資源。 對於這樣的事,我當然好好地請教了我的好朋友-黃英哲律師,問題還是可以從法律層面-「消費者保護法」和「民法」兩種管道來解決。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來處理,繳費後七天內將學員證退給收費的協會,或是以書面(存證信函)通知那個協會要解除課程買賣的約定,同時請求協會退還已繳交的課程報名費用。另一種是這個協會的人假冒「學校輔導老師」或沒有清楚表示身分的狀況,同學可以在發現冒名後一年內,以「詐欺」為由,依據「民法」第九十二條及九十三條的規定表示撤銷買受這些課程,當然還要請求協會退還已繳交的課程報名費用。如果這個協會真的很惡劣,不願意退錢的話,黃律師還有交代可以去找縣市政府的「消費者保護委員會」,這是政府機關,以公權力討回公道,不是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簡稱消基會的只是民間團體喔! 下一次,面對這種充滿吸引力的誘惑,千萬不要再如此衝動哦!至少先來學生輔導中心查證看看。大學的校園是開放的,無法嚴格限制誰不能夠進到校園來,同學們要自己三思而後行。      對於這件事情,芭比夫人還有一些話要跟同學說。同學們有興趣參加這個協會所舉辦的與生涯相關的講座,一定是非常關心自己的未來與成長。但如果你仔細觀察這個校園,注意學生輔導中心,你就會發現學生輔導中心也很關心同學的心理健康與成長。每學期都會舉辦各式各樣的成長講座,在學輔老師們的嚴格把關之下,雖然邀請的不見得都是名人,但一定都是這個領域中學有專精的專家人士,品質都有保障。更何況學生輔導中心是學校的行政單位之一,任何活動可都是免費的呢!同學們有興趣自我成長,是芭比夫人樂見的事情,但我多麼希望你們可以將這樣的熱情投注在學生輔導中心所舉辦的活動呀!難道大家真的認為要繳錢的就一定比較好嗎?另外,如果你對生活迷惑,或是希望自己更好,但因為功課、人際、感情、生涯、就業、打工或家庭等等生活中的事情,而有所猶豫或干擾自己對未來的抉擇的話,找學生輔導中心的專業輔導老師諮商,(再說一次,是完全免費的。美國有些大學已經開始酌收費用囉~~)才是根本之道,也是妳應該享有的權利。來吧!熱情的參與學輔中心的活動,學輔中心熱情陪你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