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每一個領域都有妳的位置
更新日期:2012-11-09 Fri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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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101年8月17日行政院來函,為強化我國推動性別平等工作之措施,並呼應國際重視性別平等議題之潮流,且配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簡稱CEDAW)施行法實行政策宣導。
性平會的設立宗旨,係為凝聚政府與民間不同專業背景的智慧力量,發揮政策規劃、諮詢、督導及資源整合的功能,因應時代及國際潮流趨勢,調整中央與地方在性別平等推動上的步調,強化政府與民間在婦女權益及性別平權工作上的夥伴關係,並促進國內外婦女組織的緊密聯繫。
未來,將賡續透過性平會三層級議事運作協調整合的機制,將性別觀點帶入政府各項施政計畫中,展現創新與活力,開創我國在婦女權益與性別平等的黃金時期,促使臺灣邁向更多元豐富、互助包容,人民相互尊重、實現理想之性別平等社會。
行政院於101年1月1日成立性別平等會,推動及落實性別平等工作,第一屆性平會首要推動重點工作如下:
一、推動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自101年1月1日起施行,須規劃辦理中央及地方政府機關之訓練、法規及措施檢視工作及培訓,籌劃撰寫消除性別歧視國家報告及建立審查制度,並辦理預防性別歧視相關宣導工作等。
二、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業於100年12月19日頒布,從權力決策與影響力、就業經濟與福利、人口婚姻與家庭、教育文化與媒體、人身安全與司法、健康醫療與照顧和環境能源與科技等7個主軸,闡示婦女權益與性別平等理念,並提出245項具體行動措施,督導各部會分工執行以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綱領。
三、推動中央到地方政府之性別主流化工作:建立各部會及地方政府性別平等及性別主流化之統籌推動單位,研究發展性別主流化工具及作法,規劃辦理中央到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之性別主流化訓練,推廣施政計畫及法令研修進行性別影響評估,強化性別意識教育,加強地方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功能。
資料來源:行政院性別平等會http://www.gec.ey.gov.tw/default.aspx
▲ 政府文宣
消除性別歧視是國際社會潮流。我國透過立法保障婦女在各領域的基本權益,讓婦女在社會上能夠平等參與、共治共決,獲得平等發展的機會,擁有屬於自己的位置。CEDAW上路,需要你我共同協力來成就性別平等的友善社會。
政府正推動《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簡稱CEDAW)
我國已於101年1月1日實施《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致力於各項法規及行政措施之檢討與改進,在政治、社會、經濟、就業、文化、教育、健康、法律、家庭、人身安全等各個領域,保障婦女獲得平等的發展機會,建立性別平權的幸福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