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與創用CC(二)
更新日期:2013-03-05 Tues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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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案與教材以創用CC授權的作業流程
一、確定作品為著作權所及之客體
創用CC是針對「有著作權」的作品設計的公眾授權模式,如果該作品並非著作權之客體,例如中華民國之法規,或者已逾著作權保護期限者,即屬於公共財(Public Domain)的著作,此時僅須標示該著作為公共財,毋須也不能採用創用CC授權。因此,要將著作採用創用CC授權前,應先判斷該教學資源現在是否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
二、確定既有教學資源權利狀態適於創用CC授權
教育行政機關既有教學資源常見的權利狀態,有下列四種情形:
(一)以教育行政機關為著作人
權利狀態:可採用創用CC授權
(二)教育行政機關有著作財產權
權利狀態:可採用創用CC授權
(三)教育行政機關曾與著作人簽訂授權契約
權利狀態:視個案情況而定,但通常無法採用創用CC授權
(四)教育行政機關無著作權、亦未取得授權
權利狀態:無法採用創用CC授權
三、選擇適合的創用CC授權條款
創用CC授權提供了六種選擇,以滿足不同情況的需要,教育行政機關可以根據「創用CC授權實務參考手冊」說明,選擇最適合的創用CC授權條款。
▲ 創用CC六種授權條款
四、選擇標準或非典型創用CC授權契約範本
如果教育行政機關預計徵集的教學資源要採用創用CC授權,或者判斷既有教學資源的權利狀態,不適於採用創用CC授權,而須另外簽訂契約者,「創用CC授權實務參考手冊」中也提供了針對教育行政機關各種需求類型所擬定的創用CC授權契約範本。
若有個別的需求或疑問、或是對契約內容有不清楚的地方,歡迎來信或致電教育部全國創用CC諮詢中心,該中心可提供進一步的服務。
電話:02-23650771
信箱:ccedu.copyright@gmail.com
相關網站:https://isp.moe.edu.tw/ccedu/introduction.php
資料來源:教育部創用CC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