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因應「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加強資安措施


報導\教務處 林帛箴
資料來源\電算中心、數位發展部


更新日期:2022-12-28 Wednes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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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應日益升高的國內資安風險,本校配合數位發展部111年11月28日修訂公告「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之措施,電算中心已於111年12月13日公告,通知本校自行或委外營運、提供公眾活動或使用之場地,不得使用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含軟體、硬體及服務)。在機關核可、資安管理措施方面皆有調整作法。


        機關核可方面,新增兩道加嚴把關規定,電算中心提醒,若各單位系所因業務需求且無其他替代方案,仍需使用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時,業務單位須簽陳具體敘明理由及應對之資安強化措施,並經由本校資安長核可,而後發函教育部,取得教育部資安長核可,方可使用。


        資安措施方面,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未汰換前,應加強下列資安強化措施:


(一)強化資安管理措施,例如:設定高強度密碼、禁止遠端維護等。


(二)產品遇資安攻擊導致顯示畫面遭置換,應立即置換靜態畫面,或立即關機。


(三)產品若為硬體,應確認其不具WiFi等持續連網功能。


(四)不得處理公務事務,亦不得與公務環境介接。


(五)產品使用屆期後不得再購買。

 

▲   本校電算中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