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護大通過修訂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相似應低於25%
報導\教務處 學術服務組 郭心怡組長
更新日期:2024-11-29 Fri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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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於113年11月教務會議提案修訂「學位論文原創性審查要點」,將博士班及碩士班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使用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檢測結果相似度由原先規定之30%調降為「應低於25%」,以加強落實學術自律,提昇更嚴謹之學位論文原創性標準。
修訂後要點規定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時,必須使用學校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並完成「研究生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檢核表」,檢測結果相似度應低於25%,並將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檢核表及報告書送交指導(共同)教授及學位考試委員檢視,確認未抄襲,方能進行學位考試。
此外,研究生辦理畢業離校時,需再次進行論文原創性比對,而論文相似度檢測結果,亦由原訂30%,同步修訂為應低於25%;並將「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檢核表」及報告書第一頁及最後一頁比對結果置放於學位論文附錄。
審查要點中,另規定有系(所)、學位學程、學院可依專業領域訂定更為嚴謹之原創比對相似標準,經系(所)、學位學程、學院會議通過與教務會議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