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99年大專校院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訪視說明
撰文/ 電算中心
更新日期:2010-10-15 Fri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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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於96年10月25日函示各大專校院推動執行「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依各校「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學校自評表之各項指標項目,自大專校院中選出10-15所學校進行訪視作業,本校為受訪學校之一,將於11月4日接受專家學者到校實地訪視,以瞭解學校保護智慧財產權實施現況及成效,期使智慧財產權管理與保護工作能在校園中具體落實。
此次訪視項目分為「行政督導」、「課程規劃」、「教育推廣」、「校園影印管理」、「校園網路管理」、「輔導評鑑及獎勵」等6大類。請受訪學校指派相關單位填寫「教育部98年大專校院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訪視自評表(請填寫98學年度(含第1、第2學期)執行成果) 」並提供訪視委員足夠的相關資訊進行訪視作業。
本次訪視時間預計於11月4日辦理,以半天為原則,當日程序請依時程表(如下表)辦理,惟限於交通因素,將視當日情形酌予調整。為有效掌握時間,請校內各單位竭力協助,以呈現本校推展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之用心與成效。
訪視流程:
         時間         |
        程序/地點         |
        主持人         |
        內    容    說    明         |
09:05-09:30 |
板橋車站東一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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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視委員    領隊 |
本校派車到站接訪視委員等17人,視路況抵達學校,適度調整會議開始時間 |
09:30-09:45 |
訪視委員會議/B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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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視委員    領隊 |
(1)訪視會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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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5-10:10 |
致詞與    簡報/B118 |
校長 |
(1)介紹學校相關人員及訪視委員
(2)由電算中心主任進行簡報以便委員瞭解學校保護智慧財產權相關計畫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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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0:40 |
查閱資料/B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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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視委員 |
(1)訪視委員查閱學校自評資料
(2)學校相關主管與智慧財產權相關業務負責人員請列席(實地訪視:圖書館/電腦教室/印刷室/總務處)
(3)訪視委員就學校自評資料與實際情況詢問列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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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11:10 |
晤談 |
訪視委員 |
(1)委員2人一組與(不同系所)教師8位、(大學部住宿)學生16-20位分四組晤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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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11:25 |
查閱書面資料/B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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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視委員    領隊 |
訪視委員根據查閱資料及晤談結果進行意見交換 |
11:25-12:00 |
綜合座談/B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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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及學校相關主管或訪視委員    領隊 |
與學校相關主管與智慧財產權相關業務負責人員交換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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