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99年大專校院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訪視說明
撰文/ 電算中心
更新日期:2010-10-15 Fri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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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於96年10月25日函示各大專校院推動執行「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依各校「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學校自評表之各項指標項目,自大專校院中選出10-15所學校進行訪視作業,本校為受訪學校之一,將於11月4日接受專家學者到校實地訪視,以瞭解學校保護智慧財產權實施現況及成效,期使智慧財產權管理與保護工作能在校園中具體落實。
此次訪視項目分為「行政督導」、「課程規劃」、「教育推廣」、「校園影印管理」、「校園網路管理」、「輔導評鑑及獎勵」等6大類。請受訪學校指派相關單位填寫「教育部98年大專校院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訪視自評表(請填寫98學年度(含第1、第2學期)執行成果) 」並提供訪視委員足夠的相關資訊進行訪視作業。
本次訪視時間預計於11月4日辦理,以半天為原則,當日程序請依時程表(如下表)辦理,惟限於交通因素,將視當日情形酌予調整。為有效掌握時間,請校內各單位竭力協助,以呈現本校推展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之用心與成效。
訪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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