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校教師評鑑制度之改進經驗分享座談會


撰文/ 教師發展中心
林韋秀


更新日期:2010-12-16 Thurs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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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校長(中)、林處長(右二)與會者合照。

▲ 黃校長(中)、林處長(右二)與會者合照。



        本校教師發展中心於99年12月10日上午在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辦理「跨校教師評鑑制度之改進經驗分享座談會」,邀請到亞東技術學院許書務教務長及長庚技術學院人事室周郁文主任蒞臨,與本校互相分享三校在教師評鑑制度上的改進經驗及發展方向,以收他山之石攻錯之效。當天由本校黃秀梨校長親自到場致詞開幕,並和與會來賓合影留念,出席之本校教師討論熱烈,現場亦有耕莘護校、康寧護校及元培科大等校教職員與會交流,顯見教師評鑑制度之實施及改進在各校均是備受關心與爭議的課題。


亞東技術學院許書務教務長分享。

▲ 亞東技術學院許書務教務長分享。



        本校於96年6月27日訂定教師評鑑辦法,在97年6月25日修訂辦法並通過教師評鑑作業細則,自96學年起推動教師評鑑以來,已評鑑本校教師140人次,96及97學年各有1名教師未能通過,98學年為受評教師全數通過。依規定本校編制內教師每三年應接受評鑑,故教師發展中心在99學年即將進入第二輪三年教師評鑑之前,即開始歸納檢討既有規定,研擬修訂改進相關規定,並循序推動修法。在推動修訂的過程,獲得很多來自教師、學院的建議,也喚起教師對教師評鑑制度改進的關注及省思,希望能在這次座談會中分享各校在教師評鑑改進上的思考,期望能使本校教師評鑑制度更完善。
        亞東許教務長首先介紹該校之教師評鑑制度,在教學、輔導、研究、服務等四方面均以70分為基本分數,基本要求未達到者扣分,達成其他績效者加分,四方面加權計分後分為70分以上通過,教師評鑑推動單位為人事室,教師每學年均應受評。接下來說明該校教學評量,評量內容主要分為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態度及評量作業4項設計,原則為獎優及輔弱,輔弱係依教學評量分類指標結果較低者分別提供諮商、資源、變更氛圍、教學關懷等方面輔導及辦理相關教學輔導活動。為配合教育部之要求,該校教師評鑑制度改進方向包括:單位績效評量成果、減少過程成果、提高基本門檻、未達單項基本要求即需輔導等。教務處亦增訂教學成效與教務行政獎勵辦法,分別鼓勵教師個人及教學單位。


綜合討論。

▲ 綜合討論。



        長庚周主任表示該校自95年起試評,97年訂定辦法,98年開始實施,服務滿3年講師以上每2年受評一次,評鑑通過之要件為教學、研究、輔導及服務三分項,按比重核計後達70分且任一分項成績不得為0分者。周主任表示因該校9成以上為專科及大學生,故評鑑辦法中配分比例為教學40-50  %;輔導及服務、研究兩項均不得低於10  %。為提升研究能量,於今(99)年9月擬定教師研究得分門檻,分別擬定高、低二種門檻,考量影響層面及,最後以低門檻穩健成長方向修訂該校教師評鑑辦法,幾經溝通已於10月修訂通過,自101年起實施。
          最後由本校教師發展中心林宜信主任主持綜合討論,就免評條件、教師評鑑之取向、研究與教學關係及學校定位等議題,與亞東許教務長及長庚周主任交換心得,均認為獲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