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任、延攬大學頂尖人才


資料摘錄/ 高教技職簡訊 20110.12.10


更新日期:2010-12-16 Thurs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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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提升我國學術績效達國際競爭水準,並留任或延攬大學頂尖人才,教育部通過「未獲『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及『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之大學實施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獲獎名單,獲獎人員共28位,在所有申請案件470人中,通過比率約6%,本校護理系教授鍾聿琳獲此殊榮。
        為提升我國學術績效達國際競爭水準,並培育優質人才,教育部於99年8月推動「延攬及留住大專校院特殊優秀人才實施彈性薪資方案」,藉由實施大專校院教研人員及經營管理人才之實質薪資差別化,以提升頂尖人才之薪資給與條件。其中,針對未獲「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及「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經費補助學校,或「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獲補助在每期3千萬元以下之學校,由本部編列經費專案獎勵國內新聘之特殊優秀教研人員及編制外經營管理人才。




        本年度教育部共接受470件申請案,申請案件於人才別的分布為「專任研究人員」199件(42.3%)、「專任教學人員」247件(52.6%)、「編制外專任高等教育經營管理人才」3件(0.6%)、「編制外專任業師」21件(4.5%);本次經校內初審程序提報各校10位以內之申請人,由教育部並邀集各領域之專家學者,就「延攬或留任之人才之背景是否達該專業領域之國際水準」(30%)、「延攬或留任之人才之未來績效是否達該專業領域之國際水準」(40%)、「延攬或留任之人才薪資待遇及學校相對之配合款」(20%)及「學校對延攬或留任之國內外教學、研究或經營管理人員所提供之教學、研究及行政支援」(10%)等4大指標給予評比,並歷經初審、複審及決審程序,審議出本年度之獲獎人員,每位獲獎者可獲得3年新臺幣150萬元補助。獲獎人員之任職學校若於往後年度獲得邁向頂尖大學計畫及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本部當年度即不予補助,而應由學校以該補助經費全額補助獲獎者。
        本次獲獎人員專業領域相當多元,其中綜合大學類別涵蓋「人文及藝術」、「工程及應用科學類科」、「生物及醫農科學類科」、「社會科學」、「數學及自然科學類科」等領域;技專校院類別包括「商學類科」、「理學類科」、「工程類科」、「農業類科」、「設計、文創、餐旅休閒」等領域,本次經費之挹注期待將提升我國學術競爭力,另本方案下年度之申請預計於100年3月召開說明會,並於同年度4月至5月底接受申請。 本文摘錄自:教育部高教技職簡訊048(  2010.12.10)高教資訊『未獲一流大學及頂尖計畫及教學卓越計畫之大學  實施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共28人獲獎』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