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計畫與評量I 講演活動紀實


撰文/教務處


更新日期:2017-01-17 Tues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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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計畫與評量I 」講座實況

▲ 「教學計畫與評量I 」講座實況



        為因應技職教育發展之趨勢,提升本校學生之學習成效,藉由講授與分享教學計畫的撰寫與評量,強化教師課程規劃與評量方法之專業知能,以提升課程規劃品質,教務處於105年度11月28日於教學大樓G310舉辦主題為:「教學計畫的撰寫與評量I」之教學研習講演,很榮幸邀請朝陽科技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張瑞村副教授主講,現場各院系所多位教師及行政同仁熱烈參與,場面洋溢熱絡氣氛。


張瑞村副教授分享教學方法

▲ 張瑞村副教授分享教學方法



        首先,張老師以教學的基本概念、教學目標的內涵、教學計畫的內涵等四個面向分別加以闡述說明教學計畫與評量的撰寫與評量重點。
        近年來教育部檢討高教體系相關重大計畫,重視學生學習動機、學用落差等問題,並於高教深耕計畫檢視相關問題,積極實施「教育部推動教師多元升等制度試辦計畫」,鼓勵教學傑出大學教師,運用「教學型升等」。張老師以教學的三大準則:目的性、釋明性、覺知性。臚列說明如下: 1.目的性:任何教學活動兼具計畫及目的性活動,具有其達成的預期學習成果。 2.釋明性:教學以各種教材及教法明示給受教者,使受教學生均直接瞭解教師的明確教學意圖,有助於學生學習、模仿與理解。 3.覺知性:教學活動包括所需達成成果,為師生雙方所共同覺察。教師需洞悉學生能 力與學習意願,瞭解教材為學生接受,以免有教無學或單向式教學。   並參考林進材先生著作定義,臚列說明有效的教學行為: 1.  清楚地界定教學目標。 2.  熟悉教學內容和策略。 3.  具備有效教學溝通能力。 4.  善用教材、充實教學內容。 5.  瞭解學習者的特質。 6.  擬定認知反省策略。 7.  兼重高低層次目標。 8.  評鑑學習者理解適時回饋。 9.  評鑑學習結果更新教學計畫。 10.反思教學活動。


頒發感謝狀予張瑞村副教授

▲ 頒發感謝狀予張瑞村副教授



        張老師以教育目標層級分類,經由行為目標、單元教學目標、學科學校教育目標、學校教育目標依序推衍教育宗旨,並閳述教學目標之意義、功能、關聯、分類,強調兼顧教學的三大領域,包括認知、情意、技能,以導正過去偏重認知教學;確立每一目標領域所含蓋的層次內涵,促使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兼顧各層次教學;提供教學的程序、步驟和階段,引導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採用具體明確的陳述目標,作為教學評量具體指標。       
        張老師以簡報說明行為目標是教學目標之一,強調以學生為主體之學習結果,以適合學習者文字撰寫之可觀察及具體之教學行為作為其目標價值。其撰寫之三大原則為明確性、可量度的具體行為;並說明其四大要素為:執行行為者、達到目標之實際行為、相關條件及評鑑的標準。提醒行為目標應兼具認知、情意與技能三項領域,其敘述應著重為學生行為表現結果,而非教材內容或教學活動。
        以林進材先生著作定義說明教學計畫:教學計畫為教學方案計畫,為教師於教學前安排 設計,導向未來教學行動的歷程。以基本心理歷程,透過未來可能結果選擇、預測及方案決定,教師建構可引導教學活動的參考架構,透過各種教學方案。為未來教學活動的藍本,以達成預期的教學目標。
        綜上,教學評量含教學評量方式及標準等。前者為採用的教學評量方法,如紙筆測驗、檔案評量、闖關評量等,後者為教學評量標準擬定,依據單元目標的行為目標,以確定學生學習成效。  經由教學計畫與評量的撰寫,現場聽眾熱烈回應彼此經驗,並衷心感謝張老師為大家引導這場寶貴的教學研習演講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