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訂4月20日「 性別平等教育日 」 北護大持續深耕性別平等安全校園


報導\教務處 郭心怡組長
資料來源\教育部函文、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網站、總務處


更新日期:2023-04-28 Fri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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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護大109年起增設多處「性別友善廁所」,打造性別平等安全校園。


       教育部為使校園更加重視性別平等教育,特別訂定4月20日為「性別平等教育日 」,並自l12 年起正式納入 「紀念日節日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日 」,希望建立尊重性別平等建立友善校園。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早於民國100年即由校務會議正式通過「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設置性平會、各學院及通識教育中心開設性平相關課程,另舉辦多元性平教育活動,設置性別友善廁所。希望在北護大校園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校園環境。


       緣於民國89年4月20日在屏東縣立高樹國民中學發生葉永鋕事件,引起臺灣社會對於性別教育討論。屏東高樹國中學生葉永鋕當時因上課時間跟老師報備提前去上廁所卻意外遭遇不測事件,引發社會各界對於性別教育的討論與重視。多年來促使許多相關團體積極爭取性別平權法案,葉媽媽也努力為同志族群發聲,另有歌手蔡依林以葉永鋕寫歌「玫瑰少年」,宣傳性別平等,引發社會大眾的高度重視。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自109年起在校園增設「性別友善廁所」,在行政大樓、教學大樓、科技大樓、學生社團空間等空間設置多處「性別友善廁所」,打造性別平等安全校園。


       教育部自112年起特別將4月20日訂為「性別平等教育日」,是希望全國各學校教育體制應對於不同性別特質或性傾向的學生加以尊重,並保障學生學習的環境安全,所以原「兩性平等教育法」案,在93年制定公布為「性別平等教育法」,希望促使學校注意性別弱勢者處境,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而「 性別平等教育日 」,更在l12 年正式納入「紀念日節日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日 」一覽表,希望建立尊重多元性別建立友善校園。


       北護大早於民國100年即由校務會議通過「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每年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辦理教職員生工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研發推廣性別平等教育課程及評量,研擬性別平等教育實施、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之防治規定,調查處理性別平等有關案件,規劃建立性別平等之安全校園空間,推動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同時設有「性平會」受理調查性別平等有關案件。以促進校園中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


       北護大為落實性別平等教育之推動,已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一般課程及通識教育課程規劃,每年各學院及中心開設性別平等教育內涵之相關課程,至少達8學分以上。例如護理學院開設「性別平權與健康照護」、「家庭與婚姻」、「性別與健康照護」;人康學院開設「幼兒性別平等教育」、「悲傷輔導專題」、「健康社會學」;健科學院開設「健康心理學」;通識教育中心開設「法律倫理與生活」等。


       此外,北護大透過電影欣賞、專題講座等性平教育活動,讓學生了解接納自我性別角色、尊重不同性別及傾向、消除性別歧視,建構性別平等之社會。108~110學年度辦理約15場次相關活動。同時,108~110學年度更舉辦約18場「性別平等教育及學術研究倫理的相關研習」活動,積極推動校園性別平等、性別平權的安全校園。


北護大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https://gender.ntunhs.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