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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局呼籲,著作權法之合理使用,應審慎為之

為加強宣導大學校院尊重智慧財權觀念,經濟部智慧財產局9月8日來函,重申同學應使用正版教科書(含二手書),勿非法影印書籍、教材,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之重要性。 函文中指出,依著作權法規定,著作人就其著作專有重製之權利,影印係重製方法之一,影印他人著作,除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規定之合理適用情形外,應事先取得著作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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